公司治理

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稽核室為直接隸屬於董事會的獨立單位,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包括內部稽核主管一人,以及專任之內部稽核人員三人。 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必須經董事會同意為之,並應於董事會通過之次月十日前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備查。

內部稽核覆核公司作業程序的內部控制,並報告該等控制之設計及例行實務作業是否適當及其效果和效率;其範圍包涵公司所有作業及其子公司。

稽核工作之執行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年度稽核計畫執行例行稽核,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另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以適時發現內部控制制度可能缺失、提出改善建議。稽核室於稽核完成後,皆出具稽核報告提報審計員會,並由稽核主管定期於審計委員會、董事會中報告執行狀況及結果,以落實公司治理之精神。

此外,稽核室亦督促各單位執行年度自行檢查,落實公司自我監督機制,並覆核自行檢查結果,併同稽核報告做為本公司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出具內部控制聲明書之依據。

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與獨立董事之溝通情形:

  • 內部稽核部門除每月將稽核報告以電子郵件方式送交各獨立董事審核外,稽核主管亦會將稽核結果及建議,於審計委員會會議上向各獨立董事進行報告及溝通。
  • 會計師依據審計準則公報第39號「與受查者治理單位之溝通」及證券期貨局93年3月11日發布之台財證六字第0930105373號函規定,於規劃階段及完成階段,每季就本公司合併財務報告(年度另包含個體財務報告)查核或核閱之相關治理事項,彙整資訊於審計委員會會議上向各獨立董事進行報告及溝通。
  • 本公司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審計委員會,於2025年召開之審計委員會會議中,歷次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摘要如下:
  • 2025.02.21
  • 第4屆第9次
    • 2024年第4季内部稽核执行结果报告。
    • 讨论2024年度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自行评估结果报告,并出具设计及执行均有效之声明书。
    • 会计师报告2024年度个体及合并财务报表之查核内容及结果;并针对重大会计估计问题及证管相关更新之法令进行讨论与沟通。另外,会计师亦报告2025年度之核阅/查核规划,并针对本公司已辨认之重大审计风险项目进行陈述与沟通。
    • 本公司内部稽核主管任命。
    • 修订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稽核制度」。
    • 评估本公司聘雇会计师之独立性及适任性暨审计公费案。
    • 讨论不继续办理本公司2024年股东常会通过之「核准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参与发行海外存托凭证,及/或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及/或现金增资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海外或国内转换公司债,及/或发行海外或国内转换公司债案」。
    • 核准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参与发行海外存托凭证,及/或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及/或现金增资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海外或国内公司债(普通公司债、转换公司债),及/或发行海外或国内公司债(普通公司债、转换公司债)案。

    沟通及独立董事建议:
    全体独立董事无异议。

  • 2025.05.09
  • 第4屆第10次
    • 2025年第1季内部稽核执行结果报告。
    • 会计师报告2025年第1季合并财务报表之核阅内容及结果;并针对重大会计估计问题及近期法令更新进行讨论与沟通。
    • 讨论投资能源项目公司案。

    沟通及独立董事建议:
    独立董事询问会计师关于季报的核阅结论,已由会计师及财务长说明回复。
    独立董事询问投资公司之背景及交易模式,已由执行长及财务长说明回复。

  • 2025.08.08
  • 第4屆第11次
    • 2025年第2季内部稽核执行结果报告。
    • 会计师报告2025年第2季合并财务报表之核阅内容及结果;并针对重大会计估计问题及近期法令更新进行讨论与沟通。

    沟通及独立董事建议:
    独立董事询问鉴于知名半导体产业泄密案件发生,公司相关规定及如遇此情况之处理方式为何并提出建议予公司参考。由执行长及财务长说明,并将于下次会议向各独立董事报告进度。

  • 2025.11.07
  • 第4屆第12次
    • 上次会议追踪事项报告。
    • 2025年第3季内部稽核执行结果报告。
    • 会计师报告2025年第3季合并财务报表之核阅内容及结果;并针对重大会计估计问题及近期法令更新进行讨论与沟通。
    • 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部分条文案。
    • 修订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稽核制度」。
    • 订定2026年度内部稽核计划。

    沟通及独立董事建议:
    于会计师说明会计师辨认之显著风险及关键查核事项,独立董事建议整体性风险公司可往风险量化方向发展及研究。

  • 2025.11.14
  • 第4屆第13次
    • 本公司取得不动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