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架構

力成科技以「PTI」「承諾(Promise)、技術(Technology)及整合(Integration)」作為公司永續發展的核心價值,並遵循中華民國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相關法規,制定「公司治理守則」、「誠信經營及從業道德守則」、「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及「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作業」等規範,做為建置公司治理架構之依據。本公司亦設置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等多個功能性委員會,以強化董事會之結構與職能,並督導相關部門訂定各項公司治理規章與完備之公司資訊揭露制度,以保障股東權益、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及提升公司資訊透明度。

公司治理主管
為落實公司治理,強化董事會職能,本公司於109年11月6日經第九屆第三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資深副總經理暨財務長曾炫章先生擔任本公司公司之治理主管。曾炫章先生擔任公開發行公司有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等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主管之職務經驗多年,符合『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23條規範之公司治理主管資格。 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之主要職務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處理董事會及股東會議相關事宜、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及其他依公司章程所訂定之事項。 2023年度公司治理主管之業務執行內容如下:
  • 一、研擬並規劃年度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時程及初步議案內容。
  • 二、於各次董事會議前,規劃並擬定各議案之細部內容,於董事會前與公司內部董事確認議案內容,並於會議日七日前通知所有董事出席並提供所有議程相關資料,以讓董事有足夠時間瞭解議案內容;若有董事對議案有利害關係之考量需進行迴避之情形者,需於事前或於會議前提醒公司會議作業人員。
  • 三、不定期更新證管法令供董事參考。於每次發出董事會會議通知時,亦需提醒董事對議事內容需善盡保密之義務,以避免違反證券交易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
  • 四、各次董事會會議後製作議事錄,依法詳實記載議決之事項,於會後二十日內分送各董事,並於公司存續期間將其妥善保存於檔案室(錄音及錄影之檔案資料則存放於設有權限管控之伺服器內。
  • 五、每年依主管機關規定事先登記股東會日期,於公司治理評鑑規定之期限內完成製作及申報開會通知、議事手冊、年報及議事錄等會議相關資料,股東會會議決議內容若涉及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將於會議結束後15日內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辦理。
  • 六、負責董事會及股東會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內容之適法性、正確性及即時性等符合資訊對等之精神,以保障投資人之權益。
  • 七、提供董事持續進修之課程資訊,並協助其安排課程及報名手續。
  • 八、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之功能,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運作效率,依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第二條規定,於年初協助執行董事會、各董事及各功能性委員會之年度績效評估作業,並將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
  • 九、購買董監事責任保險,2023年度之保險金額為美金3仟萬元,並已於最近期之董事會中報告前述保險之主要投保內容。

公司治理主管之進修情形如下:

  • 曾炫章
  • 2023.09.12
  • 企業成長策略與外部創新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3
  • 2023.10.21
  • 公司「經營權爭奪」相關法律責任與案例解析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3
  • 2023.10.29
  • 「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相關ESG資訊揭露趨勢與規範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3
  • 2023.10.31
  • 新興科技的風險和挑戰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3
最後更新日期:2023/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