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稽核室為直接隸屬於董事會的獨立單位,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包括內部稽核主管一人,以及專任之內部稽核人員三人。 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必須經董事會同意為之,並應於董事會通過之次月十日前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備查。

內部稽核覆核公司作業程序的內部控制,並報告該等控制之設計及例行實務作業是否適當及其效果和效率;其範圍包涵公司所有作業及其子公司。

稽核工作之執行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年度稽核計畫執行例行稽核,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另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以適時發現內部控制制度可能缺失、提出改善建議。稽核室於稽核完成後,皆出具稽核報告提報審計員會,並由稽核主管定期於審計委員會、董事會中報告執行狀況及結果,以落實公司治理之精神。

此外,稽核室亦督促各單位執行年度自行檢查,落實公司自我監督機制,並覆核自行檢查結果,併同稽核報告做為本公司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出具內部控制聲明書之依據。

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與獨立董事之溝通情形:

  • 內部稽核部門除每月將稽核報告以電子郵件方式送交各獨立董事審核外,稽核主管亦會將稽核結果及建議,於審計委員會會議上向各獨立董事進行報告及溝通。
  • 會計師依據審計準則公報第39號「與受查者治理單位之溝通」及證券期貨局93年3月11日發布之台財證六字第0930105373號函規定,於規劃階段及完成階段,每季就本公司合併財務報告(年度另包含個體財務報告)查核或核閱之相關治理事項,彙整資訊於審計委員會會議上向各獨立董事進行報告及溝通。
  • 本公司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審計委員會,於113年召開之審計委員會會議中,歷次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摘要如下:
  • 113.03.08
  • 第4屆第5次
    • 112年第4季內部稽核執行結果報告。
    • 討論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自行評估結果報告,並出具設計及執行均有效之聲明書。
    • 會計師報告112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內容及結果;並針對重大會計估計問題及證管相關更新之法令進行討論與溝通。另外,會計師亦報告113年度之核閱/查核規劃,並針對本公司已辨認之重大審計風險項目進行陳述與溝通。
    • 評估本公司聘雇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暨審計公費案。
    • 討論訂定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提供非確信服務預先核准之審核辦法」。
    • 討論不繼續辦理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之「核准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 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海外或國內轉換公司債,及/或發行海外或國內轉換公司債案」。
    • 核准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海外或國內公司債(普通公司債、轉換公司債),及/或發行海外或國內公司債(普通公司債、轉換公司債)案

    溝通及獨立董事建議:
    獨立董事詢問目前力成蘇州案的執行情況,已由財務長說明回覆。

  • 113.05.10
  • 第4屆第6次
    • 113年第1季內部稽核執行結果報告。
    • 會計師報告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表之核閱內容及結果;並針對重大會計估計問題及近期法令進行討論與溝通。

    溝通及獨立董事建議:
    獨立董事詢問會計師出具保留式結論之原因,已由會計師說明回覆。

  • 113.08.09
  • 第4屆第7次
    • 113年第2季內部稽核執行結果報告。
    • 會計師報告113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表之核閱內容及結果;並針對重大會計估計問題及近期法令更新進行討論與溝通。

    溝通及獨立董事建議:
    獨立董事詢問會計師關於季報的核閱結論,已由會計師及執行長說明回覆。

  • 113.11.08
  • 第4屆第8次
    • 113年第3季內部稽核執行結果報告。
    • 訂定114年度內部稽核計畫。
    • 會計師報告113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表之核閱內容及結果;並針對重大會計估計問題及近期法令更新進行討論與溝通。
    • 討論經理人退休案。
    • 討論經理人委任案。
    • 討論終止海外存託憑證上市案。

    溝通及獨立董事建議:
    獨立董事詢問公司資安團隊是否有參與外部資安相關組織,已由內部稽核主管、總經理及執行長說明回覆。